快递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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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圆通占地70余亩的无锡转运中心投入运行

    近日,占地70余亩,总建筑面积达18400多平方米的圆通无锡转运中心投入运行。 圆通无锡转运中心集办公、分拣、转运为一体,是根据圆通长远发展规划建设的大型转运中心之一。圆通无锡转运中心配置了人机结合的分拣流水设备,采用机械化分拣作业方式,投入使用后,将极大的提升圆通在江苏省乃至华东地区的快件中转时效和派送时效,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奠定基础。

    06/22.2011
  • 上海机场与联邦快递签署战略性合作备忘录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与联邦快递昨天宣布,双方共同签署战略性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的签署顺应了华东地区出口市场的迅猛发展,浦东国际机场着力满足联邦快递对于基础设施的需求。上海机场集团总裁李德润、联邦快递公司亚太区总裁简力行代表双方签署备忘录。 作为中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城市之一,上海拥有两个国际机场。联邦快递将上海作为其国际航线与运输网络规划的首选地点之一。联邦快递与上海机场所签署的此项备忘录重点着眼于拓展机场内货物与其它操作设施,以满足市场增长和商业需求。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念祖表示,在浦东机场国际货运枢纽建设推进的进程中,上海机场集团一直重视和支持联邦快递在浦东机场的发展。备忘录的签署,将使双方成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这种强强联合将进一步强化浦东机场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地位,成为国际航空网络中的重要节点。 高速增长的航空运输市场也使上海机场集团步入了快速发展期。近年来,上海机场集团全身致力于以浦东机场为主、虹桥机场为辅的上海航空枢纽国家战略,率先打造国际货运枢纽,加紧建设与枢纽战略相匹配的机场硬件设施建设,竭诚提供全面优质服务,积极吸引国际大型货运航空公司和物流集成商落户上海,以增强上海的航空货物吞吐能力,促进上海航空物流快速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上海、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为上海的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服务。 联邦快递亚太区总裁简力行表示,备忘录体现了我们对中国市场的服务承诺,以及努力推进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航空货运中心这一目标。 为支持华东地区贸易发展势头,上海机场与联邦快递不断对其服务与操作进行拓展,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通过加强上海机场作为领先国际航空货运中心之一的地位,并且增强联邦快递在上海的业务能力,该备忘录将为与全球市场有贸易往来的客户创造更多良机。

    06/21.2011
  • 国家邮政局关于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等文件要求,推动快递服务持续健康发展,现就促进快递企业兼并重组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重要意义 快递服务是邮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面向生产和民生的现代服务业,在信息交流、物品递送、资金流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快递服务规模迅速扩大,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服务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作用日益显现。同时,快递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经营分散,产业集中度低,运营和管理能力滞后,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突出,快递产业的整体能力和水平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快递企业兼并重组,是优化产业布局,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快递产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切实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转变竞争模式,实现做强做大的有效途径。要把兼并重组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邮政法》,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邮政业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政府、行业协会、企业自身的定位,突出行业协同,有序有效地做好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相关工作。 二、促进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促进快递企业兼并重组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遵循快递发展规律,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现代化,统筹快递企业、快递市场和快递产业的长远发展要求,鼓励指导行业内以及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做强做大快递企业,提升快递产业综合竞争实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企业自主与政府指导相结合。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快递企业意愿,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依托市场机制开展快递企业兼并重组。同时,注重发挥政府在完善配套措施、解决市场失灵以及指导、服务、规范快递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坚持做大企业与转型升级相结合。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资本规模,壮大运营网络,增强竞争实力,促进产业集中度提升。同时,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整合运力及客户等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升运营能力和管理水平,打造快递品牌,创新产品体系,延伸服务链条。 坚持统筹协调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统筹协调产业服务和行业规范、企业转型和市场发展、规模扩张和质量提升等方面的关系,针对不同类型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特点进行分类指导。 坚持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相结合。引导快递企业在追求规模、利润、市场等经济利益的同时,切实承担维护用户权益、保障寄递安全、促进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社会责任。 (三)主要目标。“十二五”时期,通过兼并重组,快递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培育出一批年收入超百亿、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快递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普遍建立,公司治理结构明显改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显著优化,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形成资本化运作、集约化运营和规模化发展的产业发展态势。 三、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重点 (一)鼓励不同类型快递企业的兼并重组。鼓励优势快递企业加强联合,形成品牌化、规模化、网络化、信息化的大型快递企业集团。鼓励大型快递企业与中小快递企业,以及中小快递企业间的兼并重组,提升服务能力、质量和专业化水平,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支持优势快递企业兼并重组准备退出市场的快递企业。 (二)鼓励特许经营型快递企业的兼并重组。鼓励总部企业与被特许企业实施以资本为纽带、集约化管理为目标、一体化运营为核心的兼并重组。在平等协商、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通过合作、收购、股权置换等形式,完善产权和激励机制,切实强化总部的管理和控制,促进网络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鼓励快递关联产业的兼并重组。鼓励航空、铁路、公路等运输企业与快递企业合资、合作或兼并重组,拓展服务网络,提升核心能力。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与快递企业联合或兼并重组,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的一体化整合,实现产业协同发展。 (四)鼓励快递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换债等方式为兼并重组融资。鼓励上市快递企业以股权、现金及其他金融创新方式作为兼并重组的支付手段,依托资本市场提升兼并重组效率,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 (五)鼓励不同所有制快递企业的兼并重组。支持国有快递企业间的兼并重组,集约配置快递服务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国有企业的骨干作用。鼓励国有快递企业兼并重组民营快递企业。鼓励民营快递企业通过参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快递企业的改制重组。 (六)鼓励优势快递企业跨国兼并重组。支持优势企业加强联合,兼并重组周边、新兴市场、欧美等国家的快递企业,建立境外分支机构,延伸服务网络,稳步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 四、加强对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和规范 (一)指导企业有效实施兼并重组。要指导企业把握快递产业特点与规律,认清网络运营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做到理性进入、长远谋划、稳健经营,避免短期逐利行为。要鼓励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切实增加财力、物力、人力投入,推动技术进步和创新,加强业务整合和文化融合,强化品牌建设,提升竞争实力。 (二)规范快递企业兼并重组行为。督促快递企业严格遵守兼并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解决债权债务和职工安置等问题,确保业务管控到位和有序运行。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防止恶意收购,防止以兼并重组之名甩包袱、偷逃税款、逃废债务。 (三)依法开展兼并重组备案和相关快递经营许可工作。建立并实施快递企业兼并重组备案制度。企业兼并重组后,需要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企业名称、企业类型、股权关系、注册资本、经营地域等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应责成其及时办理许可证申请或变更手续。兼并重组涉及外资的,依法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和规范。 (四)加强对兼并重组后企业快递服务的监督管理。加强快递服务诚信管理,完善快递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及时测评快递企业公众满意度、时限准时率和用户申诉率,有效引导社会消费,促进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强化市场监督检查,对有超范围经营、违反寄递安全规定、违法提供用户信息等行为的快递企业,依法进行查处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五、加强对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服务和协调 (一)做好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咨询服务。依托行业协会建立兼并重组的服务机制,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开展兼并重组的相关咨询、争议协调等服务工作。制定快递企业网络、品牌等资产的价值评估指南。充分依托境内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在跨国并购中的咨询服务作用,指导和帮助企业制定境外并购风险防范和应对方案,保护企业利益。 (二)加强行业层面的政策协调。国家邮政局将规范审批流程和监管程序,细化有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研究解决快递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重点指导跨省、涉及外资的快递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等规定,积极争取支持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财税、土地等优惠政策,营造支持快递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地方指导和服务。在国家邮政局的统一领导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开展本地区快递企业兼并重组指导工作。要加强对本地区快递企业兼并重组行为的了解、跟踪和指导。要结合本地实际,推动地方人民政府落实支持兼并重组的财税、土地等优惠政策。要加强与商务、工商等部门的政策协调和工作联动,完善涉及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相关工作流程,切实改善服务,方便企业办理许可证申请和变更手续。 六、有关要求 各地邮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要按照本意见,切实加强指导和服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要明确工作目标,突出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注重内外协调,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快递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推动行业科学发展。要对新问题和新情况加强研究并及时上报国家邮政局。

    06/21.2011
  • 《快递运单》等四项标准和规划通过邮政业标准委审查

    6月16-17日,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全体会议,对《快递运单》国家标准、《邮件封面书写规范 第二部分:国际》国家标准、《城市快递服务专用汽车》行业标准及《邮政业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四项标准和规划送审稿进行审查。全国邮政业标准委主任委员、国家邮政局王渝次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达瓦同志主持会议。吉林省邮政管理局刘英杰局长出席会议。 王渝次指出,标准是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组织生产、服务、管理的技术依据,也是主管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更是保障公民安全和权益的重要基础。无论是质量评价、市场准入还是服务监管,除了依靠国家法律和部门规章,还要充分发挥标准作为技术法规的重要作用,以标准为依据,以标准为基础。 近5年来,国家邮政局共发布实施了1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于促进邮政业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与邮政业快速发展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无论从行业发展、服务用户,还是自身发展,都要抓紧抓实,更进一步。 针对“十二五”期间的标准化工作,王渝次强调说,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深刻认识国内外新形势、新特点,准确把握行业发展大局,实现协调发展,重点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把握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集中突破;二是要分清楚整个标准体系不同标准的适用范围和责任主体,从更好地促进行业和企业科学发展的层面出发,分清层次地制定标准;三是要注重实效,标准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推动服务标准的贯彻实施,创新地研究技术标准的实施监督方法。 《快递运单》等标准和规划在起草过程中,都数易其稿反复征求意见。审查过程中,各位委员畅所欲言,提出了很多有质量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会后,各标准起草单位将对意见和建议进行仔细研究和深入分析,尽快完成对标准文稿的修改,提交报批稿。

    06/2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