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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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邮政邮件处理中心工程建设进入实施阶段

    近日,哈尔滨邮政速递物流邮件处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调整研讨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并宣布工程进入实施阶段。 哈尔滨速递物流邮件处理中心位于哈尔滨群力开发区东湖路与青山路交界处,远期年总建设规模为34589平方米,一期工程建设面积为19963平方米,其功能定位为速递邮件处理、物流集散、物流仓储和同城配送。据悉,该中心将于2011年7月落成,建成后将彻底改变哈尔滨邮政速递物流处理场地不足的局面,成为黑龙江邮政速递物流公司速递物流邮件分拣、中转的重要枢纽,承担全省90%进出口速递邮件和全部物流邮件的分拣封发工作。

    08/03.2010
  • 中国快递协会信息(第四期)

    中国快递协会主办(二OO九年八月十九日) 中国快递协会在京召开落实快递发展重点工作推进会 7月29日下午,中国快递协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确保促进快递发展的十项工作落到实处。国家邮政局和中国快递协会相关领导、各副会长单位的重点工作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快递企业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沙迪副秘书长向大会介绍了关于落实国务院贯彻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精神,对全面启动快递服务发展的十个重点工作项目进行了再动员,同时向副会长单位通报了当前工作进展情况。为使今后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十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沙副秘书长谈了三点意见:一是紧住发展机遇,科学持续发展快递服务。二是用联系制度的方式推动十项工作开展。三是要求项目负责人突破行业瓶颈,不负行业重托与使命,把行业的工作做好做实。 达瓦秘书长肯定了各副会长单位前期对各自承担的项目所作的努力,对协会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抓住发展机遇,以确保承担项目工作做到有序可控;二是采用联席工作制度,有序推进十个项目的开展。十个项目面临的问题不同、难度各异,要分出轻重缓急,抓好落实;三是会员单位要主动开展工作,并根据各自所负责的项目制定工作目标。协会抓重点;四是快递协会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 中国快递协会行业发展部张玉洲就如何卓有成效地推进十项重点工作,向与会代表提出“两个依靠,两个发挥”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依靠国家邮政局的大力支持,依靠中国快递协会的平台;发挥各省快递协会的作用,发挥各个副会长单位的带头作用,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推进重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进行。 在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后,各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认真讨论。大家认为,要紧密联系邮政业特点和发展现状,针对各个项目进展中所出现的难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和方法加以解决。充分发挥政府、协会、企业各方面的力量,创造有利的政策发展环境,推动解决快递行业发展的十项重点工作。 (中国快递协会) 宣传贯彻《邮政法》 快递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研讨班在京举办 7月30日,为加强新修订《邮政法》在快递企业中的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推进快递行业科学发展,国家邮政局和中国快递协会联合在京举办了宣传贯彻《邮政法》快递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研讨班,来自邮政速递物流、中铁快运、顺丰、申通、圆通、DHL、FedEx等18家快递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近40人参加了研讨班的学习。 国家邮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张绳华参加了开班仪式并做了重要的动员讲话。他指出,为保证新修订的《邮政法》在10月1日的正式实施,在国家邮政局和中国快递协会共同努力下,宣传和贯彻落实方面做了大量并卓有成效的工作。举办本期培训班是宣贯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快递企业经营管理者准确理解和掌握新《邮政法》的精神实质具有重要作用。 张组长提出了三点殷切希望:一是新《邮政法》的出台,对快递企业的地位、权利及责任等方面都给予了明确,希望各快递企业能够以此为契机,抓住机遇,承担起身上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不断扩大规模,拓展队伍,为企业在新形势下的发展做好准备;二是希望快递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要珍惜培训的机会,认真学习、仔细思考、充分讨论、多提意见,掌握培训的主要内容,加强新《邮政法》在企业中的正确贯彻落实和实施;三是希望中国快递协会继续发挥行业桥梁和纽带作用,把新《邮政法》在各会员单位中的宣传和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长期的主要任务来抓,针对企业所关心的问题设置培训内容,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学习的积极性。 培训期间,政策法规司司长达瓦、副司长蒋强及市场监管司司长安定分别就《邮政法》的立法背景和宗旨,《邮政法》的制度创新和邮政专营基本情况,《邮政法》市场准入及市场管理的相关制度等内容向企业代表做了精彩而生动的介绍。同时,人事司综合人事处张小宁副处长就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情况向各企业作了说明。 经过一天的研讨学习,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详实丰富,收获颇丰,深化了对新《邮政法》的认识和掌握,今后会继续加强学习,以便更好的指导企业依法开展各项工作。 中国快递协会副秘书长沙迪、邵钟林和国家邮政局的有关人员也参加了研讨学习。此次培训班结束之后,中国快递协会将着手组织下一期的培训,为新《邮政法》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中国快递协会) 中国快递协会、国家邮政局联合向外资快递通报 《邮政法》中有关信件专营制度情况 7月24日下午2时,国家邮政局和中国快递协会联合召开会议,向规模以上外资快递企业通报有关信件专营制度的相关情况。UPS、TNT、DHL、FedEx、OCS、嘉里大通、快捷快速递等外资快递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详细介绍了我国邮政专营制度的发展沿革和相关政策法律规定,简要通报了《国务院关于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的起草和进展情况,重点介绍了国家有关部门制订邮政专营范围所坚持的“促进发展、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和思路。在坚持改革开放的大方针的基础上,会议肯定了外资快递企业对我国快递服务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并共同研讨了新《邮政法》颁布施行后外资快递企业的发展方向问题。 会议现场气氛热烈。与会企业代表纷纷表示,邮政专营也是外资快递企业非常关心的问题。感谢国家邮政局和中国快递协会提供机会,坦诚地通报立法思路和动向,使外资快递企业加深了对《邮政法》的理解。外资快递企业将认真遵守新《邮政法》和相关制度,依法开展经营,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也希望国家邮政局和相关单位领导能够进一步完善快递市场准入制度,使之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企业遵守和政府监管。 (中国快递协会) 中国快递协会召开《国务院关于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征求意见座谈会 近日,国家邮政局就《国务院关于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向中国快递协会征求意见。8月7日,中国快递协会召开部分快递企业座谈会,向快递企业征求意见。国务院法制办、交通运输部、相关代表,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市场监管司、综合司相关人员出席座谈会,听取企业代表意见。 座谈会上,达瓦秘书长同快递企业代表共同学习领会《邮政法》立法宗旨。各快递企业代表表示将大力支持《邮政法》宣传贯彻工作,并对《国务院关于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的内容纷纷发表意见。参加座谈会的有中国邮政速递物流、中外运速递、中铁快运、民航快递、上海市邮政、顺丰速运、宅急送、申通快递、圆通速递、全一快递、韵达货运、天天快递、汇通快运、中通速递公司。 (中国快递协会) 印度尼西亚议会代表团参访中国快递协会 2009年8月10日,由印度尼西亚众议院第一委员会副主席达努苏布鲁图率领的印度尼西亚议会代表团一行17人参访了中国快递协会。中国快递协会邵钟林副秘书长、综合部、会员部和行业发展部有关人员接待了印尼代表团。 应印尼方要求,中国快递协会副秘书长邵钟林向印尼方介绍了中国快递协会的成员组成和主要工作,并对代表团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中国快递协会)

    08/03.2010
  • 中国快递协会信息(第三期)

    中国快递协会主办(二OO九年七月十四日) 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第一期培训班圆满结束 6月23-26日,受国家邮政局人事司委托,中国快递协会在京组织了第一期全国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北京、天津、吉林、辽宁、山东、河南、安徽、江苏、上海、浙江、湖北、广东等12个先期开展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试点省(市)近80人参加了培训。 中国快递协会副秘书长沙迪在开班仪式上指出,举办此次培训班是中国快递协会自成立以来所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期四天的培训必将为每位考评员提供方便、优质的学习环境。他同时强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邮政行业的推行,离不开考评人员这样一支重要的技术支撑力量,希望大家在培训期间能够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掌握技能,以确保今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培训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专家就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考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授课;国家邮政局人事司司长王梅从邮政行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义、国家邮政局在推进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对考评员的要求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授课交流。同时,培训班组织学员对邮政EMS和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的收派网点和处理场地进行了观摩。 通过培训,学员们加强了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使命感和责任感,明确了责任和任务。按照培训要求,每一名学员参加了资格考试,考试通过者将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考评员证卡,持证上岗,从事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继第一期培训班之后,将在近期组织第二批培训班,为全面开展培训鉴定工作奠定基础。 (中国快递协会) 黑龙江省快递协会会长走进演播室 就新《邮政法》有关快递和用户关心的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2009年6月6日,黑龙江省快递行业协会会长孙波走进哈尔滨市电视台演播室,就新修订的《邮政法》有关快递企业和用户关心的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孙波会长从新《邮政法》的出发点、特点谈起,结合黑龙江省快递行业实际,对黑龙江省快递业的发展现状、快递企业如何拓展生存空间以及新《邮政法》实施后将对该省快递业发展产生哪些影响等问题依次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他特别强调了新《邮政法》实施后,将会对黑龙江省快递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一是将有利于本省快递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二是确定了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具备的条件,对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条件的企业将退出快递市场,起到净化市场的作用;三是新法规定快递企业可以经营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以外的信件快递业务,说明快递企业的经营范围在扩大,对其发展是有益的。 (黑龙江省快递协会) 广东省四部门联合发文 “六大突破” 助推快递车辆提速畅行 6月底,广东省局与省交通厅、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保障快递企业运输车辆便捷通行的通知》,在解决快递企业运输快件的车辆进城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提高了快件运输车辆的配送效率,为鼓励和引导快递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城市快递配送的专业化水平,完善城市快递配送网络创造了有力条件。 广东省局于今年4月份开始筹划四部门联合发文,历经近两个月时间,走访了交通、公安、工商等三部门的14个处室,主动沟通,反复协调,登门拜访30次以上,终于实现了保障快件运输车辆便捷通行的六大突破。一是允许经省邮政管理部门审核、喷有快递企业专用标志的12座(含)以下载客汽车,在城市区域装载快件,不以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为由查处。二是规定快递企业应将快递车辆喷涂专用标志,便于统一全省车辆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三是快递车辆喷涂统一标志,不需办理户外广告登记,为企业节约了成本。四是经审核的车辆在禁行路段可以通行以及临时停车。五是对快递企业运输快件的车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后,及时放行。六是对喷有快递企业专用标志的车船及其工作人员进出港口、通过渡口时,优先放行。 为贯彻落实联合发文的有关精神,近日,该局召集该省16家主要的网络型快递企业,部署快件运输的车辆审核备案管理工作,对从事快递业务服务活动的快件运输车辆,须向省邮政管理部门申领《快递车辆审核专用证明》,快递企业运输快件的机动车应喷涂企业的专用标志、客服电话和标志颜色,喷涂式样由省邮政管理局统一制定。 (摘自国家邮政局网站) 山东省开通邮件、快件运递专用车辆绿色通道 近日,山东省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发展邮政服务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部署,促进全省邮政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其服务民生的重要作用,下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邮政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山东省相关部门要搞好协作配合,制定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邮政业的办法和措施,为该省邮政业加快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非公有制邮政业经营者在办理执照、借贷融资、税收征缴、创业服务和报关检验等方面依法给予优惠扶持。 《通知》要求开通邮件、快件运递专用车辆绿色通道。对承担邮件、快件运递任务的专用车辆,交通部门要根据邮政、快递企业的需求办理道路运输证。对带有邮政、快递专用标志且从事业务工作的车辆,在非交通管制时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在禁(限)行、禁停路段通行、临时停靠及进社区揽收、投递等方面提供便利。航空运输部门应对邮件、快件的航空运递给予优先配舱权。通过以上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邮件、快件快捷地送到用户手中,满足用户需求。 据悉,山东省邮政管理局正在抓紧落实《通知》精神,细化操作流程,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使消费者受益。 (山东省快递协会) 国家邮政局公布2009年5月份邮政行业运行情况 2009年1-5月,全国邮政企业和规模以上快递企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累计完成423.4亿元,同比增长10.5%;业务总量累计完成630.1亿元,同比增长12.7%。全行业业务量收逐月回升,受金融危机影响得到初步化解。   5月份当月全行业业务收入完成81.1亿元,同比增长17.4%;业务总量完成133亿元,同比增长16.4%。 全国规模以上快递企业1-5月业务量累计完成6.7亿件,同比增长18.1%;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74.2亿元,同比增长9.1%。其中,同城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2.6亿元,同比增长4.8%;异地业务收入累计完成98.2亿元,同比增长17%;国际及港澳台业务收入累计完成54.8亿元,同比下降5.6%。 5月份当月快递业务量完成1.5亿件,同比增长21.9%;业务收入完成36.4亿元,同比增长15.8%。 同城、异地、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业务收入分别占全部快递收入的7.2%、56.4%和31.5%;业务量分别占全部快递业务量的23.1%、70.9%和6.0%。 东、中、西部地区快递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0.6%、10.1%和9.3%,业务量比重分别为79.6%、11%和9.3%。 (摘自国家邮政局网站) 国家邮政局关于2009年5月邮政业消费者申诉情况的通告 5月,国家邮政局和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通过“12305”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和国家邮政局网站共受理消费者申诉1432件,比上月增加73件,增长5.4%。申诉中涉及邮政服务问题的393件,比上月增加35件,增长9.8%,占申诉量的27.4%;涉及快递业务问题的1039件,比上月增加38件,增长3.8%,占申诉量的72.6%。已处理申诉中有效申诉(确定企业责任的)482件,比上月增加31件,增长6.9%,占申诉量的33.7%。有效申诉中涉及邮政服务问题的54件,占有效申诉量的11.2%;涉及快递业务问题的428件,占有效申诉量的88.8%比上月增加44件,增长11.5%。 消费者申诉快件的主要问题及指标:反映延误问题的150件,占35%;反映丢失及内件短少问题的91件,占21.3%;反映损毁问题的86件,占20.1%;反映服务态度差的56件,占13.1%;反映代收货款问题的24件,占5.6%;反映违规收费的14件,占3.3%;反映其他问题的7件,占1.6%。 消费者对快递业务申诉的延误、丢失短少和损毁,总和占快递业务有效申诉量的76.4%。 消费者申诉的快递企业及申诉率:消费者对31家快递企业进行了有效申诉。排位前5名的依次为天天快递有限公司(0.112‰0)、韵达货运有限公司(0.099‰0)、宅急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0.081‰0)、圆通速递有限公司(0.078‰0)、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0.068‰0)。 (摘自国家邮政局网站)

    08/03.2010
  • 中国快递协会信息(第二期)

    中国快递协会主办(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中国快递协会召开座谈会 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作分工方案 6月9日,中国快递协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就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进行专门部署,对新修订颁布的《邮政法》进行专题辅导。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和国家邮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中国快递协会副会长、部分省市协会会长、秘书长等参加了会议。 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耿书海副司长就《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制定背景、重要意义、对国家发改委进一步加快快递行业的发展工作进行了介绍。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安定司长从快递企业的监管工作角度,对《分工方案》落实工作的难点和快递企业服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沙迪副秘书长向大会介绍了《分工方案》中11项重点工作,并对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等有关内容进行了阐述。重点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要抓住机遇,树立行业信心。一方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作为国务院此次颁布的十大振兴规划中唯一的关于服务业的规划,体现了国家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快递行业仍然保持了两位数字的增长率,带来了其它行业进一步的发展、社会就业率的提高,面对这样的机遇,我们要提高认识,充分把握,争取行业更快的发展;另一方面,新颁布实施的《邮政法》有力保障了快递企业合法经营的主体地位,对快递企业健康、规范和有序的发展提供了依据,为此整个行业要团结一心,紧紧围绕如何促进行业更好的发展这个大局,使好的机遇和政策切实落到行业发展实处;二是要举难攻坚,发挥龙头作用。要把行业的难事作为协会工作的大事和工作目标来抓,各副会长单位要充分认识自身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发挥副会长单位龙头作用,主动承担任务,为行业的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三是任务繁重,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每一个项目要制定具体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计划,建立项目推动机制,定期向各负责单位汇报进展情况。 副会长兼秘书长达瓦同志肯定了各副会长单位对贯彻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作所开展的工作,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了2点意见:一是加强对《分工方案》的监督和落实,建立有效的政府、协会和企业之间的沟通机制;二是提高认识,团结一致,利用各种所拥有的资源,把握行业发展的政策,不断做大做强。同时结合落实《分工方案》的相关工作,他还就新《邮政法》颁布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新《邮政法》在明确快递企业合法地位、保障其合法利益等方面向与会人员进行了介绍。他指出,无论是邮政企业还是快递企业,都同属于一个市场、一个行业和一个产业,通过新法统一调解的两个不同服务业务间要协调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服务。 各参会代表对《分工方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大家认为,《分工方案》紧紧联系邮政行业特点和快递服务发展现状,把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以项目的形式逐一落实,明确责任,建立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对各自所承担的项目表示赞同,同时也就具体工作过程所将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快递协会) 各单位积极开展新《邮政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中国快递协会自向各省快递协会,副会长、理事和会员单位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实施新修订〈邮政法〉的通知》,配合国家邮政局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各项宣传和贯彻工作后,得到了大家的积极响应。各省快递协会专题上传了贯彻落实工作的信息,一些会员单位也以不同的信息载体,交流了贯彻落实工作的情况。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工作为基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重视新《邮政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为新《邮政法》的贯彻实施营造了一个宽松、和谐、稳定的外部环境。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真学习,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邮政法》的重要意义。《邮政法》的修订颁布是我国邮政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丰富和完善了邮政法制体系,对于进一步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新《邮政法》的重要意义,把贯彻实施工作作为当前的主要任务来抓,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领会新《邮政法》的立法目的,认真掌握各项条款内容,熟练运用,严格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学习,促进了各地企业快递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了邮政行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二是落实责任,明确要求,重点开展了4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制定宣贯方案。省协会积极配合省邮政管理局工作安排,制定并下发宣贯方案。按要求对宣贯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第二,认真学习,汲取意见。在国家邮政局系统新《邮政法》宣传动员电视会议之后,大部分省协会召开了座谈会,认真学习原文,对重点章节进行重点学习,深入展开讨论,正确理解掌握新《邮政法》的精神实质。在贯彻落实过程中注意听取各方意见。第三,加大宣传,打造态势。大家对新《邮政法》的宣传不仅局限于在行业内部进行,还注重通过地方媒体、企业宣传栏、协会会刊等方式向社会宣传新《邮政法》和本地区贯彻实施情况。第四,加强领导,组织到位。一些单位设专人抓学习贯彻的日常工作,保障宣贯工作不落空,起到实效。成立了宣贯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总结本期学习情况和安排部署下期学习任务。三是迅速组织,全面落实贯彻实施方案。首先,按照宣贯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贯彻实施方案,根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方法措施,落实了责任单位和人员,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其次,把思想统一起来,通过贯彻实施方案的开展推进,把所遇到的问题集中起来,深刻分析,查找原因,认真研究,寻求解决的办法。 截止到目前为止,中国快递协会广大成员单位通过对新《邮政法》的大力学习和宣传,加深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对新法出台的意义和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新法更加突出“以人为本、监管为民、提升服务、促进发展”的理念,提高了服务水平,强化了快递企业的社会责任,对引领我国快递企业驶入“快车道”,规范快递市场发展秩序必将继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中国快递协会) 《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研制项目调研组在津等地调研 日前,中国快递协会参加了国家邮政局组织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项目调研活动。此次调研由政策法规司科技与标准处牵头,市场监管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快递协会共同组成4个调研小组,分赴黑龙江、天津、上海、河南、广东、福建、湖南、四川等地开展调研工作。 (中国快递协会) 国家邮政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调研组在沪调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物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充分利用大交通平台促进民航与快递产业共赢发展,国家邮政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调研组抵沪开展联合调研,上海市邮政管理局李惠德局长全程陪同。调研组先后实地考察了UPS和相关航空货运企业,并召开了由10家全国网络型民营快递企业和8家航空货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调研座谈会。通过调研各方形成4点共识。一是快递企业和民航企业合作愿望强,前景好,加强合作很有必要。二是双方合作要以安全运输为前提,快递企业要严格执行收寄安全制度。三是双方合作要在互利双赢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四是邮政管理部门与民航管理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搭建平台,定期交流信息,协调解决快递企业和民航货运企业在合作中碰到的问题和难点。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

    08/0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