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舆情

中国快递协会信息(第四期)

2010年08月03日来源:

中国快递协会主办(二OO九年八月十九日)

中国快递协会在京召开落实快递发展重点工作推进会

7月29日下午,中国快递协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确保促进快递发展的十项工作落到实处。国家邮政局和中国快递协会相关领导、各副会长单位的重点工作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快递企业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沙迪副秘书长向大会介绍了关于落实国务院贯彻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精神,对全面启动快递服务发展的十个重点工作项目进行了再动员,同时向副会长单位通报了当前工作进展情况。为使今后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十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沙副秘书长谈了三点意见:一是紧住发展机遇,科学持续发展快递服务。二是用联系制度的方式推动十项工作开展。三是要求项目负责人突破行业瓶颈,不负行业重托与使命,把行业的工作做好做实。

达瓦秘书长肯定了各副会长单位前期对各自承担的项目所作的努力,对协会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抓住发展机遇,以确保承担项目工作做到有序可控;二是采用联席工作制度,有序推进十个项目的开展。十个项目面临的问题不同、难度各异,要分出轻重缓急,抓好落实;三是会员单位要主动开展工作,并根据各自所负责的项目制定工作目标。协会抓重点;四是快递协会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

中国快递协会行业发展部张玉洲就如何卓有成效地推进十项重点工作,向与会代表提出“两个依靠,两个发挥”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依靠国家邮政局的大力支持,依靠中国快递协会的平台;发挥各省快递协会的作用,发挥各个副会长单位的带头作用,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推进重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进行。

在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后,各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认真讨论。大家认为,要紧密联系邮政业特点和发展现状,针对各个项目进展中所出现的难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和方法加以解决。充分发挥政府、协会、企业各方面的力量,创造有利的政策发展环境,推动解决快递行业发展的十项重点工作。
(中国快递协会)

宣传贯彻《邮政法》
快递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研讨班在京举办

7月30日,为加强新修订《邮政法》在快递企业中的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推进快递行业科学发展,国家邮政局和中国快递协会联合在京举办了宣传贯彻《邮政法》快递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研讨班,来自邮政速递物流、中铁快运、顺丰、申通、圆通、DHL、FedEx等18家快递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近40人参加了研讨班的学习。

国家邮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张绳华参加了开班仪式并做了重要的动员讲话。他指出,为保证新修订的《邮政法》在10月1日的正式实施,在国家邮政局和中国快递协会共同努力下,宣传和贯彻落实方面做了大量并卓有成效的工作。举办本期培训班是宣贯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快递企业经营管理者准确理解和掌握新《邮政法》的精神实质具有重要作用。

张组长提出了三点殷切希望:一是新《邮政法》的出台,对快递企业的地位、权利及责任等方面都给予了明确,希望各快递企业能够以此为契机,抓住机遇,承担起身上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不断扩大规模,拓展队伍,为企业在新形势下的发展做好准备;二是希望快递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要珍惜培训的机会,认真学习、仔细思考、充分讨论、多提意见,掌握培训的主要内容,加强新《邮政法》在企业中的正确贯彻落实和实施;三是希望中国快递协会继续发挥行业桥梁和纽带作用,把新《邮政法》在各会员单位中的宣传和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长期的主要任务来抓,针对企业所关心的问题设置培训内容,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学习的积极性。

培训期间,政策法规司司长达瓦、副司长蒋强及市场监管司司长安定分别就《邮政法》的立法背景和宗旨,《邮政法》的制度创新和邮政专营基本情况,《邮政法》市场准入及市场管理的相关制度等内容向企业代表做了精彩而生动的介绍。同时,人事司综合人事处张小宁副处长就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情况向各企业作了说明。

经过一天的研讨学习,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详实丰富,收获颇丰,深化了对新《邮政法》的认识和掌握,今后会继续加强学习,以便更好的指导企业依法开展各项工作。

中国快递协会副秘书长沙迪、邵钟林和国家邮政局的有关人员也参加了研讨学习。此次培训班结束之后,中国快递协会将着手组织下一期的培训,为新《邮政法》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中国快递协会)

中国快递协会、国家邮政局联合向外资快递通报
《邮政法》中有关信件专营制度情况

7月24日下午2时,国家邮政局和中国快递协会联合召开会议,向规模以上外资快递企业通报有关信件专营制度的相关情况。UPS、TNT、DHL、FedEx、OCS、嘉里大通、快捷快速递等外资快递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详细介绍了我国邮政专营制度的发展沿革和相关政策法律规定,简要通报了《国务院关于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的起草和进展情况,重点介绍了国家有关部门制订邮政专营范围所坚持的“促进发展、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和思路。在坚持改革开放的大方针的基础上,会议肯定了外资快递企业对我国快递服务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并共同研讨了新《邮政法》颁布施行后外资快递企业的发展方向问题。

会议现场气氛热烈。与会企业代表纷纷表示,邮政专营也是外资快递企业非常关心的问题。感谢国家邮政局和中国快递协会提供机会,坦诚地通报立法思路和动向,使外资快递企业加深了对《邮政法》的理解。外资快递企业将认真遵守新《邮政法》和相关制度,依法开展经营,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也希望国家邮政局和相关单位领导能够进一步完善快递市场准入制度,使之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企业遵守和政府监管。
(中国快递协会)


中国快递协会召开《国务院关于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征求意见座谈会

近日,国家邮政局就《国务院关于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向中国快递协会征求意见。8月7日,中国快递协会召开部分快递企业座谈会,向快递企业征求意见。国务院法制办、交通运输部、相关代表,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市场监管司、综合司相关人员出席座谈会,听取企业代表意见。

座谈会上,达瓦秘书长同快递企业代表共同学习领会《邮政法》立法宗旨。各快递企业代表表示将大力支持《邮政法》宣传贯彻工作,并对《国务院关于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的内容纷纷发表意见。参加座谈会的有中国邮政速递物流、中外运速递、中铁快运、民航快递、上海市邮政、顺丰速运、宅急送、申通快递、圆通速递、全一快递、韵达货运、天天快递、汇通快运、中通速递公司。
(中国快递协会)

印度尼西亚议会代表团参访中国快递协会

2009年8月10日,由印度尼西亚众议院第一委员会副主席达努苏布鲁图率领的印度尼西亚议会代表团一行17人参访了中国快递协会。中国快递协会邵钟林副秘书长、综合部、会员部和行业发展部有关人员接待了印尼代表团。

应印尼方要求,中国快递协会副秘书长邵钟林向印尼方介绍了中国快递协会的成员组成和主要工作,并对代表团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中国快递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