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快递协会信息(第三期)
2010年08月03日来源:中国快递协会主办(二OO九年七月十四日)
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第一期培训班圆满结束
6月23-26日,受国家邮政局人事司委托,中国快递协会在京组织了第一期全国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北京、天津、吉林、辽宁、山东、河南、安徽、江苏、上海、浙江、湖北、广东等12个先期开展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试点省(市)近80人参加了培训。
中国快递协会副秘书长沙迪在开班仪式上指出,举办此次培训班是中国快递协会自成立以来所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期四天的培训必将为每位考评员提供方便、优质的学习环境。他同时强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邮政行业的推行,离不开考评人员这样一支重要的技术支撑力量,希望大家在培训期间能够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掌握技能,以确保今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培训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专家就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考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授课;国家邮政局人事司司长王梅从邮政行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义、国家邮政局在推进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对考评员的要求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授课交流。同时,培训班组织学员对邮政EMS和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的收派网点和处理场地进行了观摩。
通过培训,学员们加强了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使命感和责任感,明确了责任和任务。按照培训要求,每一名学员参加了资格考试,考试通过者将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考评员证卡,持证上岗,从事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继第一期培训班之后,将在近期组织第二批培训班,为全面开展培训鉴定工作奠定基础。
(中国快递协会)
黑龙江省快递协会会长走进演播室
就新《邮政法》有关快递和用户关心的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2009年6月6日,黑龙江省快递行业协会会长孙波走进哈尔滨市电视台演播室,就新修订的《邮政法》有关快递企业和用户关心的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孙波会长从新《邮政法》的出发点、特点谈起,结合黑龙江省快递行业实际,对黑龙江省快递业的发展现状、快递企业如何拓展生存空间以及新《邮政法》实施后将对该省快递业发展产生哪些影响等问题依次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他特别强调了新《邮政法》实施后,将会对黑龙江省快递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一是将有利于本省快递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二是确定了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具备的条件,对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条件的企业将退出快递市场,起到净化市场的作用;三是新法规定快递企业可以经营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以外的信件快递业务,说明快递企业的经营范围在扩大,对其发展是有益的。
(黑龙江省快递协会)
广东省四部门联合发文 “六大突破”
助推快递车辆提速畅行
6月底,广东省局与省交通厅、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保障快递企业运输车辆便捷通行的通知》,在解决快递企业运输快件的车辆进城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提高了快件运输车辆的配送效率,为鼓励和引导快递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城市快递配送的专业化水平,完善城市快递配送网络创造了有力条件。
广东省局于今年4月份开始筹划四部门联合发文,历经近两个月时间,走访了交通、公安、工商等三部门的14个处室,主动沟通,反复协调,登门拜访30次以上,终于实现了保障快件运输车辆便捷通行的六大突破。一是允许经省邮政管理部门审核、喷有快递企业专用标志的12座(含)以下载客汽车,在城市区域装载快件,不以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为由查处。二是规定快递企业应将快递车辆喷涂专用标志,便于统一全省车辆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三是快递车辆喷涂统一标志,不需办理户外广告登记,为企业节约了成本。四是经审核的车辆在禁行路段可以通行以及临时停车。五是对快递企业运输快件的车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后,及时放行。六是对喷有快递企业专用标志的车船及其工作人员进出港口、通过渡口时,优先放行。
为贯彻落实联合发文的有关精神,近日,该局召集该省16家主要的网络型快递企业,部署快件运输的车辆审核备案管理工作,对从事快递业务服务活动的快件运输车辆,须向省邮政管理部门申领《快递车辆审核专用证明》,快递企业运输快件的机动车应喷涂企业的专用标志、客服电话和标志颜色,喷涂式样由省邮政管理局统一制定。
(摘自国家邮政局网站)
山东省开通邮件、快件运递专用车辆绿色通道
近日,山东省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发展邮政服务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部署,促进全省邮政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其服务民生的重要作用,下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邮政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山东省相关部门要搞好协作配合,制定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邮政业的办法和措施,为该省邮政业加快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非公有制邮政业经营者在办理执照、借贷融资、税收征缴、创业服务和报关检验等方面依法给予优惠扶持。
《通知》要求开通邮件、快件运递专用车辆绿色通道。对承担邮件、快件运递任务的专用车辆,交通部门要根据邮政、快递企业的需求办理道路运输证。对带有邮政、快递专用标志且从事业务工作的车辆,在非交通管制时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在禁(限)行、禁停路段通行、临时停靠及进社区揽收、投递等方面提供便利。航空运输部门应对邮件、快件的航空运递给予优先配舱权。通过以上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邮件、快件快捷地送到用户手中,满足用户需求。
据悉,山东省邮政管理局正在抓紧落实《通知》精神,细化操作流程,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使消费者受益。
(山东省快递协会)
国家邮政局公布2009年5月份邮政行业运行情况
2009年1-5月,全国邮政企业和规模以上快递企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累计完成423.4亿元,同比增长10.5%;业务总量累计完成630.1亿元,同比增长12.7%。全行业业务量收逐月回升,受金融危机影响得到初步化解。
5月份当月全行业业务收入完成81.1亿元,同比增长17.4%;业务总量完成133亿元,同比增长16.4%。
全国规模以上快递企业1-5月业务量累计完成6.7亿件,同比增长18.1%;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74.2亿元,同比增长9.1%。其中,同城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2.6亿元,同比增长4.8%;异地业务收入累计完成98.2亿元,同比增长17%;国际及港澳台业务收入累计完成54.8亿元,同比下降5.6%。
5月份当月快递业务量完成1.5亿件,同比增长21.9%;业务收入完成36.4亿元,同比增长15.8%。
同城、异地、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业务收入分别占全部快递收入的7.2%、56.4%和31.5%;业务量分别占全部快递业务量的23.1%、70.9%和6.0%。
东、中、西部地区快递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0.6%、10.1%和9.3%,业务量比重分别为79.6%、11%和9.3%。
(摘自国家邮政局网站)
国家邮政局关于2009年5月邮政业消费者申诉情况的通告
5月,国家邮政局和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通过“12305”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和国家邮政局网站共受理消费者申诉1432件,比上月增加73件,增长5.4%。申诉中涉及邮政服务问题的393件,比上月增加35件,增长9.8%,占申诉量的27.4%;涉及快递业务问题的1039件,比上月增加38件,增长3.8%,占申诉量的72.6%。已处理申诉中有效申诉(确定企业责任的)482件,比上月增加31件,增长6.9%,占申诉量的33.7%。有效申诉中涉及邮政服务问题的54件,占有效申诉量的11.2%;涉及快递业务问题的428件,占有效申诉量的88.8%比上月增加44件,增长11.5%。
消费者申诉快件的主要问题及指标:反映延误问题的150件,占35%;反映丢失及内件短少问题的91件,占21.3%;反映损毁问题的86件,占20.1%;反映服务态度差的56件,占13.1%;反映代收货款问题的24件,占5.6%;反映违规收费的14件,占3.3%;反映其他问题的7件,占1.6%。
消费者对快递业务申诉的延误、丢失短少和损毁,总和占快递业务有效申诉量的76.4%。
消费者申诉的快递企业及申诉率:消费者对31家快递企业进行了有效申诉。排位前5名的依次为天天快递有限公司(0.112‰0)、韵达货运有限公司(0.099‰0)、宅急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0.081‰0)、圆通速递有限公司(0.078‰0)、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0.068‰0)。
(摘自国家邮政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