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舆情

中国快递协会努力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

2010年04月23日来源:

2009年11月14日,中国快递协会收到上海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寄来一份《情况反映》的材料。内容是反映《商品与质量》周刊有变相敛财的行为。协会领导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出面与该单位负责人进行协调之后形成共识,维护了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

上海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在材料中反映,由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商品与质量》周刊负责人称:“开办3.15热线,将消费者对各快递公司的投诉进行排名,对圆通的投诉是第一位,其次是申通和顺丰……。”当圆通工作人员提出要求提供投诉者姓名、单位及投诉内容时,该刊物负责人回答,要交钱。并称“现在正在编制快递行业消费者投诉专刊….. ”。

协会高度重视会员企业反映的情况,立即研究决定,由副秘书长邵钟林出面,前往《商品与质量》周刊的负责人交涉。邵副秘书长向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刘丰、投诉办主任王泽敏,说明快递行业的现状、对客户投诉规范的处理程序与方法,并不能随意向快递企业随意收费的问题等。最后,双方形成共识,要支持快递企业健康有序地发展,要用合法、规范、正确、有效的监管措施处理消费者投诉,共同推动快递行业又好又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