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物品进口税起征点大降 快递影响甚微
2010年07月15日来源:昨天,在厦门快件监管中心大门口,一则《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十分醒目,来此验货的快递公司工作人员都要看上几眼。公告上说,自今年9月1日起,个人邮寄进境的物品只有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才能免于征税,否则将依法征收进口税。
门槛提高,免税额从500元变为50元
新规只有短短四条规定,却蕴含着“大文章”。昨天,来自厦门海关驻邮局办事处的海关关员为市民们一一解读。
新规较以往有两方面大变化:一是将个人邮寄进境物品的进口税免税额由人民币400元(寄自港澳)、人民币500元(寄自港澳以外)改为人民币50元起征。二是对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的条件由“单件不可分割”调整为“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而值得注意的是,个人邮寄进境物品,一旦被定性为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并且,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如果超出限值,将予以退寄处理。
个人:大部分进境邮递物品需征进口税
新规的实施对广大市民带来怎样的影响?海关关员说,最直接的一个影响是,新规将对进口税起征点大幅下调,从500元降到了50元,这意味着,大部分进境的个人邮递物品将需要依法征收进口税。举个例子,目前,奶粉等食品类的税率最低,为10%,邮寄价值超过500元人民币的奶粉就要向收件人征税;对于税率较大的物品如化妆品,税率为50%,物品价值超过100元人民币也必须要征税。
代购商家:囤货不如转向国内市场
在多数人看来,这次新规征税门槛的提高,第一“受害者”是海外代购商家。“尽管我不会因为这个规定就不做海外代购了,但肯定要大大减少海外商品的进货量。”
一位专门从海外代购化妆品的商家张小姐告诉记者,新政出台后,一些代购卖家有了在9月前囤货的打算,但张小姐认为,囤货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现在囤货也囤不了多少,毕竟资金有限。”
记者了解到,对于以海外代购为主要业务的化妆品卖家,新规定影响较为明显。一位主打美国化妆品的卖家表示:其实现在海外代购的商品算上汇率变动、运费、消费税,利润空间不是很大。加上进口税起征点的下调,海外代购或将不具有优势。
现在她正开辟一条新路:以国内市场代购为主,因为量大,加上有合作关系,拿到一些折扣,进一步扩展市场。“新规定更坚定了我以国内市场为主、海外为辅的经营路子。”
快递公司:厦门快递行业受影响甚微
厦门快件监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在厦门,个人邮寄量比较小,今年上半年,厦门海关驻邮局办事处监管的个人进出境邮递物品只有5万多件。并且,厦门地区也没有具有规模的服务于海外代购的快递公司。“厦门口岸也不是专营代购公司首选的通货口岸,他们往往将集散地设在上海、北京以及广州等大城市,在那里再进行二次发货。
厦门一家专营海外快递的负责人吴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的客户主要来自美国和欧盟国家,一天的快件重量达到13吨左右,而样品邮寄占主要份额。因此,“新规”对他们影响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