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舆情

吉林省将集中查处快递侵权案

2010年08月25日来源:

“仅今年上半年全省消协系统受理快递服务纠纷120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10.34%。”昨日,吉林省快递行业消费者评议活动新闻通报会举行,针对快递业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定于8月25日——9月10日,对长春市主要快递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群众可拨0431-85882731举报,联合监管部门将进行集中调解和查处。

快递托运暴露四大顽疾

吉林省消协秘书长张光宇向记者介绍了这样一起投诉:消费者委托某快递公司托运一台电脑,因在运输中损坏,快递公司却不同意合理赔偿。消费者在办理托运手续时,并没有被告知有保价或者保险项目,而快递公司以快递背面注明未保价物品损失最高赔偿500元为由,并不同意消费者按原价赔偿的要求。最后经省消协调解,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损失按实际发生额进行了赔偿。张光宇说,目前快递公司存在的四大问题:1、先签收后验货。2、不履行保险、保价告知义务,导致货物丢失、毁损时,消费者得不到应有赔偿。3、快递单合同条款存在违法格式合同,部分条款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增加了消费者义务。4、赔偿不及时。

三大因素影响快递发展

“与经济发达省份相比,我省的快递服务企业差距很大。”面对消费者投诉的问题,吉林省快递行业协会副会长周洪祥总结了制约吉林省快递行业发展的三个因素。

周洪祥说,吉林邮政于1982年开办了国内速递业务。到目前为止,已在省邮政管理局备案的有136家快递企业。截至去年年底,我省快递业务量完成1486.8万件,同比增长10.7%。快递业务收入完成42554.1万元,同比增长11.2%。“不过,由于经营网络偏小、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企业经营效益不高等因素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快递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