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第二十一条“逐步完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规定:整合现有工业、商业、仓储和运输等物流信息资源,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第四方物流,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第三方物流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撑。发展快递物流,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作高效的快递物流企业;引进一批浙商投资的快递物流和国际先进快递物流到我省设立总部。支持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建设物流中心。支持城市社区建设网络购物快递投送场所,新建小区应将快递投送场所纳入规划。尽快构建覆盖全省地级市,并逐步向县级城市、城镇和农村延伸,与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