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舆情

福建将立法设专章规范快递业务

2012年07月27日来源:

快递企业接网购委托应签协议并备案

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一审的《福建省邮政条例(草案)》,对快递业务设立专章,规范快递服务市场秩序,明确规定快递企业接网购委托应签协议并备案。

截至2011年,全省共有规模以上快递企业270家,2011年业务收入累计完成31.66亿元,居全国第七位。快递作为新兴产业,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许多问题。

为加强对快递市场的管理,提高快递服务水平,草案规定,快递企业接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与委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和诚信经营承诺协议,并报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快递企业要按规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在发生重大服务阻断时,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记者 郑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