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舆情

甘肃省通过修法治理快递业顽疾

2012年08月29日来源:

网购风生水起,快递追赶不及,“快递不快”已成为许多网购者头疼的事。为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邮政与信息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根椐《邮政法》及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甘肃省实际,2012年8月10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甘肃省邮政条例》,针对目前快递行业存在的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范。该《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快递延误难赔偿

兰州市民徐先生抱怨道,2011年1月1日,他在京东商城促销期间,看中了一台加湿器,于是便下单购买,选择了3天到货的快递方式,之后他便等待快递公司上门送货。将近一个礼拜过去了,徐先生仍未收到加湿器,于是他打电话到快递公司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因为天气原因,无法正常送达,不过他们将尽快安排送货。但是又过了几天,徐先生仍未接到货物,再一次打电话到快递公司,得到的答复是正在配货。

“很多时候网上跟踪不到订单,要不然我自己就去快递公司拿了。”徐先生说,就是快递公司送货迟了也不敢说什么,稍微抱怨一下快递员就态度不好,如果到网上给店主提意见给差评又会接到许多电话骚扰,这样买个东西费周折,所以大家都息事宁人。

修法规范快递业发展

在当当网配货的王鹏程对记者说:“一般来说预定时间一周内送达的话,基本上都能保证在3天左右就能收到货,除非有自然灾害,人为延误的极少。”

对于记者提出的快递延误是否进行赔偿的问题,顺丰快递的郭亮说:“赔偿是有的,如果真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延误,肯定有赔偿,但是这种情况很少见,如果是自然灾害造成的,谁也没办法。像今年北京这么大的雨,就难以准时送到。”

据省邮政管理局局长张玉虎介绍,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开放,省内快递市场年均以14%的速度增长,快递业快速发展为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就业作出了贡献,但是由于快递服务市场长期以来缺乏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规范和引导,缺乏相关的政策支持,发展环境亟待改善。修正后的《甘肃省邮政条例》既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鼓励支持快递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和措施,比如快递车辆的进城停靠,限号通行以及税收优惠等问题,又明确了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条件要求等,并针对快递企业在揽收、处理、运输、投递等方面的问题作出处罚性规定。

快递延误法定赔偿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利民介绍说,2012年6月21日,法工委主持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了专家学者对于条例的修改意见、建议。6月25日,法工委会同省邮政局赴白银区、靖远县就法规涉及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基层相关部门及邮政企业的意见。修订后的《甘肃省邮政条例》规定,快递企业组织投递应不超出向用户承诺时限,同城快递超过承诺时限3日,省内异地和省际快件超过承诺时限7日,视为彻底延误快件,快递企业应当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赔偿。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扣押延误寄递或擅自中断寄递服务的,最高将被处以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吊销其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