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出台指导意见推进住宅小区邮政、快递服务用房建设
2016年11月01日来源:为进一步解决邮政服务末端难题,保障群众的用邮权益,近日,江苏省邮政管理局与住建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区等邮政服务用房规划建设实施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推进住宅小区、高校的邮政服务用房规划和建设。
《意见》指出,出于安全等方面的考虑,许多小区、校区不允许邮政、快递投递员进入,导致“摆地摊”、重复投递、丢件、损毁等问题,极大地影响了群众的用邮体验。因此,积极引导小区安排邮政服务用房用于建设快递服务中心、智能包裹柜、快件箱等人工或智能投递终端,意义重大。
《意见》要求,在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控制指标的相关要求,设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邮政服务场所。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时,要尽可能按照业主需求将邮政服务场所纳入更新改造内容。同时,要求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尽可能提供不低于25平方米的邮政服务场所。在校学生数量超过1万人的高等院校,应在校区内提供面积适合的邮政服务场所,以保障用户的用邮便利和邮件、快件的安全。
江苏局表示,将加强与规划、建设、房产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分工协调,共同推进邮政服务用房的协调和落实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真正享受安全、方便、智能的邮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