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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瓦谈网购活动中的法律关系
邮政业特别是快递服务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电子商务(亦称网购)的发展,统计表明网商、电子商务、网购形成的信件和包裹为快递业带来了最强劲的新的增长点。与此同时,在快递服务中由电子商务而引起的低于成本价的非理性竞争也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损害了企业的合法利益,损害了全行业的崇高声誉。为了改变这一不良局面,从年初开始,中国快递协会草拟《自律公约》经过上下几轮讨论、修改、补充、完善,经过全体理事表决后颁布。 随着《自律公约》颁布执行,低价的非理性竞争问题有望得到改善,但笔者认为,如果不加以明确由电子商务所带来的信件、包裹快递中的若干法律关系,我们的自律公约也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电子商务类快件服务与传统意义上的邮递服务既有共性也有明显的区别。首先,传统的邮递快递只有寄件人,快递企业和收件人三个方面。而电子商务,特别是有第三方支付平台性质的电子商务,它所形成的邮件快件却有着消费者、店家(合同法称为出卖人)、网商(电子商务网络提供商)、资金结算支付平台、快递商等五个关联方。在这一全新的购物活动中,消费者与店家、消费者与网商、消费者与支付平台、消费者与快递商、网商与快递商、店家与快递商、支付平台与快递商产生了错纵复杂的关联关系。在这一全新的购销活动中,各自承担着不同法定角色,只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清其各自承担的法律责任,才能理清问题,才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和其他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分析电子商务或网络购物的全过程,主要有如下几个合同关系: 一是网商与店家(出卖人)之间形成的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如同常见的大超市与具体商品提供商之间的合同关系; 二是店家(出卖人)与消费者之间形成的购物合同亦称买卖合同关系; 三是店家(出卖人)与快递企业以寄递方式送达商品的合同关系; 四是网商、店家、快递企业、消费者四方与支付平台间达成的支付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我们不难得出如下结论: 首先,商品的货价和快递服务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情,责任主体和受益主体完全不同,不可把商品的打折与快递服务费混为一谈,更不能把商品的打折转嫁到快递企业头上。 其二,支付平台也应明确依照法定权益提供结算服务,也就是说收到消费者支付商品的货款要如数按约定时限结算给店家,收到店家作为寄件人支付的快递服务费则应依照约定如数按时结算给快递企业。 其三,在网购活动中,依据《合同法》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快递企业承担的是转移商品所有权的过程,在收件人签收前,商品及快件的所有权归店家,快递企业只有根据快件外包装上的名址递送的责任,对快件内件则没有任何处置权。 其四,在购物活动中对商品进行必要的验视是消费者天经地义的合理要求,对所销售品提供适当的直观验视,是任何销售商必须提供的服务。因此,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对商品实物进行“先验视,还是先签收”是属于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 其五,店家(出卖人)应当提供委托快递商向消费者提供验视服务并向快递商支付因验视消耗的人力、物力及时间相应的服务费用。 其六,消费者在网上与店家(出卖人)签订购物合同时,若需要验视,应当向店家主张自身的合理权益,并明确作为购物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写入合同中。 其七,对快递商而言,代表店家(出卖人)为消费者提供验视服务,也应有店家的明确授权并得到合理的服务费用,作为报酬。经验视后,消费者需要将所购商品退给店家,则应由店家或消费者再另付快递服务费。 总之,利用电子(网络)通信和邮递通信方式的商品销售活动中,店家、网商、支付平台、快递商都是相互依存,没有竞争关系,互相帮助支持的独立的法人。为消费者提供购物服务中,都有着各自不同的法律责任和合法权益,是消费者选择了他们,并分别支付了货款和服务费用。四个方面均应当明确自己扮演的角色定位,绝不可损害依存对象、同盟者,应当协同一致,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者服务。
2010-09-20 -
马军胜在《邮政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座谈会,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订施行一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法制办、交通运输部的领导在百忙之中亲临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同志出席会议,体现了对邮政工作的关心和重视,这对我们是巨大的鼓舞。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家邮政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帮助邮政行业发展的国家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邮政法》贯彻实施的有关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邮政法》的颁布实施成效显著 自2009年10月1日《邮政法》正式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的亲切关心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紧密结合行业实际,以全面贯彻实施《邮政法》为契机,促进行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学习宣贯工作全面展开。一年来,国家邮政局和各地邮政管理机构在中央、地方新闻媒体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邮政法》宣传活动,社会对《邮政法》的认知度明显提高。同时,及时部署行业内《邮政法》培训工作。组织编写了《邮政法释义》和《邮政法学习读本》。印发《邮政法》单行本和学习资料超过10万册。据不完全统计,邮政管理部门共组织重点培训257次,接受培训人员达1.6万人次。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也以多种形式组织了内部培训,参加人数达40万人次。这为《邮政法》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配套法规制度不断完善。按照《邮政法》的规定,深入调研,组织力量加快健全完善《邮政法》配套制度。制订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邮政机要通信保密管理规定》,颁布了《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出台了《邮政企业设置和撤销邮政营业场所管理规定》、《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管理规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同时,邮政地方立法开始启动。《四川省邮政条例》、《陕西省邮政条例》和《湖南省邮政条例》相继颁布施行,广东省审议通过了《广东省邮政普遍服务保障监督管理办法》。 三是普遍服务保障力度加大。国家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和财政补贴,支持邮政普遍服务设施建设和保障邮政普遍服务有效运行。地方政府积极出台支持邮政普遍服务政策。邮政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已经启动。“村邮户箱”工程建设加紧实施。《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强化了邮政普遍服务监管。邮政企业体现行业主力军和骨干作用,促进邮政普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特别是在玉树地震、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和上海世博会的邮政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邮政主业改革持续深化,邮政企业初步实现了邮政普遍服务和竞争性业务的分业经营、分账核算,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顺利组建。农村邮政物流加快发展。邮政服务“三农”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是快递服务规范有序发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有序推进,全国18.5万人参加快递业务员职业鉴定,核准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2916个。针对企业经营合法合规性开展专项检查,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维护了市场秩序。积极稳妥有效处置行业突发事件,保障了邮政行业的安全平稳运行。《邮政法》明确了快递业务和快递企业的法律地位,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邮政市场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大大释放了快递企业的发展活力。快递企业不断增强网络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创新产品种类,服务生产服务民生的基础性作用日趋显现。 经过努力,1-8月,全行业业务总量累计完成1253.8亿元,同比增长20%;业务收入完成827.9亿元(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8.7%。其中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完成业务量14.3亿件,同比增长22.6%;完成业务收入358.1亿元,同比增长21%。 以上是我局贯彻实施《邮政法》开展的主要工作,许多工作还只是刚开个头,我们将在有关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下,进一步抓好《邮政法》的贯彻落实,在促进邮政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取得更显著的成效。 二、继续深入推进《邮政法》的贯彻实施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邮政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南宁邮区中心局时,作出“要更好地发展邮政事业,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邮政服务”的重要指示。国务院领导同志就深化邮政改革,加快邮政发展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这为邮政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邮政行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邮政行业的发展能力和水平仍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用邮需求,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邮政改革有待深化,邮政管理体制有待健全。全行业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站在人民群众对邮政行业发展期盼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邮政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邮政法》赋予的职责,努力推动《邮政法》深入贯彻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五方面的工作: 第一,着力推进邮政法制建设,进一步夯实邮政行业的法制基础。以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邮政法制体系,健全有利于保障和促进邮政行业科学发展的制度规范为目标,继续推动《邮政法》配套法规建设。稳妥推进《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规定》制订工作,做好《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管理办法》以及《集邮市场管理办法》三部规章的制订和修订工作;紧密依靠地方人大和政府,按照“积极稳妥,质量为先,突出实效,体现特色”的原则,推进邮政地方立法工作开展;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不断研究制定、修改、完善《邮政法》配套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第二,着力促进邮政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邮政基础性产业的作用。《邮政法》是关系邮政行业长远发展的法制保障。全面贯彻实施《邮政法》要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邮政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邮政企业,发展农村邮政服务。着力创新,推动快递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向生产性、流通性服务领域拓展,向与电子商务和制造业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转变。要充分发挥邮政行业在服务社会、发展经济、安置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发展步伐,提高服务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用邮需求,提高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 第三,着力推进公共邮政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强化邮政普遍服务保障监督。邮政普遍服务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是贯彻实施《邮政法》的第一要义。要以推进公共邮政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促进公平、维护公民基本通信权利为原则,以加快建立“覆盖全国、惠及全民、水平适度、持续发展”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为主要任务,大力加强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普遍服务保障监督工作,制订、完善并落实邮政普遍服务支持政策,加强和推进邮政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逐步实现“乡乡设所,村村建站,户户有箱”。邮政企业要全力履行好邮政普遍服务的法定义务,坚持“人民邮政为人民”的宗旨,全面贯彻落实《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普遍服务。做好邮政普遍服务工作,还需要全社会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 第四,着力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推动快递业务大发展上水平。快递是邮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民生、促进生产和流通、拉动就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邮政法》建立了经营快递业务的准入制度,提出了发展快递业务的基本原则和服务规范。快递业务真正迎来了发展的春天。推动快递业务大发展上水平,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们肩负的历史责任。要按照“鼓励竞争,促进发展”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断优化发展环境,着力规范市场秩序,加快建设“便捷高效、竞争有序、技术先进、服务优质”的快递服务体系。要不断增强快递服务功能,加强与电子商务和制造业的有效衔接,扩大产业整体规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竞争能力,促进快递业务科学发展。 第五,着力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贯彻实施好《邮政法》,促进邮政行业科学发展,邮政管理部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强化服务意识,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把政府职能转化到主要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继续巩固和提升邮政服务,不断支持和引导快递发展,让邮政业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亿万民众。我们要严格依法行政,大力倡导理论学习和深入思考的风气,把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贯穿始终,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权责明确、廉洁高效的邮政管理体制,不断提高依法监管、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履行好国家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 同志们,《邮政法》的贯彻落实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希望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支持邮政工作。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尽职尽责把《邮政法》贯彻好、实施好,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2010-09-19 -
中国快递协会召开经营许可办理座谈会
9月15日,中国快递协会召集六家民营快递企业在上海举行了座谈会,主要听取了企业在办理快递经营许可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邵钟林副秘书长主持了会议。 经过讨论与研究,与会的企业负责人一致表示,他们会利用此次办理经营许可的契机,进一步规范经营,大力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促进企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同时,各企业的总部也会全力以赴,协助各网点公司尽快办理经营许可证,争取在10月1日之前,使绝大多数的网点公司都能完成经营许可的办理工作。
2010-09-19 -
快递协会秘书长出席《邮政法》施行一周年座谈会
中国快递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达瓦、副秘书长邵钟林应邀出席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纪念《邮政法》施行一周年座谈会。 达瓦秘书长在会上作了发言。他指出快递是邮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将快递业务纳入《邮政法》的适用范围,是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邮政行业改革和发展实际做出的重要决策,是这次邮政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修订后的《邮政法》适应了建设社会主义快递服务市场的需要,使快递企业经营、政府监管、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都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施行一年来的实践证明,修订后《邮政法》确立的一系列重要制度,如市场准入制度、市场运行规范等,符合我国快递市场的行情业情,有效地促进了我国快递服务的健康发展。特别是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和考验,迅速扭转不利局面,快递保持持续稳定快速增长。今年上半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和收入增长均超过24%。形成了国有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快递企业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这些成绩的取得,与修订后《邮政法》的顺利施行密不可分。很多快递企业表示,修订后《邮政法》施行以来,快递市场发展进入政策最好、环境最宽松的一段时期,也是广大企业发展劲头最足、企业家投资信心最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实力改善最快的一段时期。 “鼓励竞争、促进发展”是修订后《邮政法》所确立的快递市场运行的基本方向。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的利好政策。国务院颁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出台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服务业、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系列方针政策。国家邮政局审时度势,制定快递服务大发展上水平的战略任务和目标,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为快递的大发展吹响了冲锋号。行业内外已对未来的发展形成了共识,坚定了信心,鼓足了干劲。我国的快递市场可谓前景广阔,机遇难得。
2010-09-17 -
国家邮政局公布2010年8月份邮政行业运行情况
2010年1-8月,邮政企业和全国规模以上快递企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累计完成827.9亿元,同比增长18.7%;业务总量累计完成1253.8亿元,同比增长20%。 8月份当月,全行业业务收入完成99.5亿元,同比增长16.8%;业务总量完成164.4亿元,同比增长20.5%。 2010年1-8月,邮政函件业务累计完成49.5亿件,同比下降2.8%;报纸业务累计完成114.5亿份,同比增长5.6%;杂志业务累计完成6.9亿份,同比增长0.8%;汇兑业务累计完成1.8亿笔,同比增长4%。 2010年1-8月,全国规模以上快递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14.3亿件,同比增长22.6%;业务收入累计完成358.1亿元,同比增长21%。 8月份当月,快递业务量完成2亿件,同比增长17%;业务收入完成47.1亿元,同比增长16.9%。 2010年1-8月,同城、异地、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业务收入分别占全部快递收入的7.1%、54.4%和32.0%;业务量分别占全部快递业务量的22.7%、71.6%和5.7%。 2010年1-8月,东、中、西部地区快递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1.5%、9.7%和8.8%,业务量比重分别为79.1%、11.8%和9.1%。
2010-09-17 -
马凯视察中国邮政邮票博物馆
图为马凯在听取中国邮政邮票博物馆讲解员的介绍。 9月7日,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马凯赴中国邮政邮票博物馆参观、视察。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总经理刘安东陪同参观。 步入博物馆展览大厅,马凯亲切地向工作人员挥手致意,随后,认真仔细、饶有兴味地观看了邮票展览。在听取讲解员的介绍后,他还十分关注地询问邮票的发行背景、印制工艺等,对邮票所承载的历史和知识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在观看“汪建熙票中票专题展览”时,讲解员向马凯介绍,这是为纪念世界第一枚邮票——黑便士邮票诞生170周年而举办的专题展览,是邮票博物馆与社会知名人士合作办展的一次积极尝试。马凯肯定了博物馆的做法,指出“邮票方寸小,通联大世界”,邮票是邮政联系社会的一个纽带,要不断加强集邮文化的建设和宣传工作,推动邮政事业的全面发展。在欣赏了内容丰富、色彩缤纷、工艺精湛的中外邮票后,马凯指出,这些年,中国邮政的邮票发行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中国邮票设计十分精美,印刷也很考究,在世界各国邮票中独树一帜。邮票发行是服务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邮政企业能够继续努力,方便群众用邮。 他还鼓励博物馆的同志,继续保持先进的文化理念和高雅的文化品位,不断丰富馆藏,创新展览形式,既要满足专业人员的需要,也要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的文化享受。要发挥博物馆的文化窗口作用,广泛深入地宣传“人民邮政为人民”的企业精神,把更多的文化因素注入到企业建设中来,增强企业的文化软实力,提升企业竞争力。
2010-09-13 -
国家邮政局要求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邮政和快递服务工作
随着中秋、国庆“双节”的日益临近,月饼等礼仪性快递业务需求将大大增加。为了加强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包裹和快递服务管理,国家邮政局9月7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邮政管理部门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和方便的服务。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邮政管理部门要指导邮政、快递企业抓住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业务发展机遇,积极做好应对准备,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加快业务发展;要督促邮政、快递企业根据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的寄递需求,采取措施,统筹安排、合理调配,严格履行承诺的时限标准,确保寄递物品按时送达。妥善做好寄递物品的封装工作,防止变形、破裂;要加强监督检查,要求邮政、快递企业严格遵守对外公布的服务价格,确保价格透明,严禁以任何理由向用户乱收费;要加强寄递服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做好运输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节日期间寄递服务和生产安全;要利用12305消费者申诉渠道,督促企业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问题,认真解决快递服务问题。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邮政管理部门要责令企业整改,依法进行处罚。 “通知”要求邮政、快递企业要按照应急预案管理规定,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发现或遇到重大问题和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妥善处置,防止事件扩大,并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及时报告。
2010-09-09 -
王渝次副局长会见四大外资快递企业负责人
9月6日,国家邮政局王渝次副局长在京会见了四大外资快递企业负责人。 双方就快递市场的发展、快递服务标识的使用、邮政改革和快递服务研讨会等有关问题交换了意见。 国家邮政局外事司副司长林洪亮、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王丰、中国快递协会副秘书长邵钟林等陪同会见。
2010-09-08 -
中国快递协会召开第一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会议
9月3日,中国快递协会召开了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首先传达了8月31日召开的《全国快递服务科技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与会代表通过学习讨论,统一了思想,提高了依靠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工作、提升企业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方面的认识。 会议听取了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安虎生秘书长关于专业委员会筹建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设想之后,与会代表畅所欲言、纷纷根据本企业实际就专业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服务会员企业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结束时达瓦指出,今天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快递服务科技工作座谈会上马军胜局长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通过热烈的讨论,确定了今后的工作任务。先进的综合运输体系和信息化是快递业腾飞的两个翅膀。信息专业委员会的平台,对推动会员企业的信息化工作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这一平台,开展企业信息化领域的咨询、交流、培训、研讨、推广等各项活动,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推动全行业的信息化工作。 协会副秘书长邵钟林、王宝华,国家邮政局《快递》杂志总编辑钟奇志,信息化专业委员会成员邮政速递、顺丰、申通、圆通、韵达、宅急送、中通、UPS、DHL、FedEx、TNT等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2010-09-03 -
邵钟林副秘书长受聘国家邮政局科技专家咨询组副组长
马军胜局长为国家邮政局科技专家咨询组副组长邵钟林颁发聘书 8月31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快递服务科技座谈会上成立了国家邮政局科技专家咨询组,专家组由15位专家组成,国家邮政局原副局长武士雄任组长,江苏省邮政管理局局长陶伯刚、中国快递协会副秘书长邵钟林任副组长。专家咨询组将从战略层面对影响行业发展的重大的、方向性的科技问题提出咨询意见。
201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