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十部门关于加强物流短板建设促进有效投资和居民消费的若干意见(节录)
2016年02月29日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十部门关于加强物流短板建设促进有效投资和居民消费的若干意见(节录)
(2016年2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
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发改经贸〔2016〕433号)
(四)加强村镇末端配送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鼓励地方政府加强农村物流设施网络规划和建设,整合利用现有邮政、供销、交通等物流资源,推动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农村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建设,加快形成网络规模效应。鼓励电商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联动发展,建立特色农产品电商物流标准和追溯标准。加强城乡互动的双向物流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渠道。
(五)加强农产品物流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现代物流水平。
研究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鼓励批发市场建立追溯体系,推动市场的专业化提升和精细化改造。支持集预冷、加工、冷藏、配送、追溯等功能于一体的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建设,鼓励企业构建覆盖主产区的产地集配体系和重要农产品追溯体系,提升产地预冷处理能力。鼓励建设节能环保型冷库或对老旧冷库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冷库安全、环保、节能水平。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具有储存、分拣、加工、包装、配送、追溯等功能的低温加工配送中心,开展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示范,提升农产品冷链物流水平。
(六)加强城市配送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配送体系。
优化重要节点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完善城市##配送网络建设。依托重要交通枢纽、物流集散地规划建设集运输、仓储、配送、信息交易为一体的综合物流服务基地,加强干线运输与城市配送的有效衔接。加强公用型城市配送节点建设,鼓励物流企业加强协作,整合资源,优化城市配送设施布局。支持社区、机关、学校、商务区末端配送点建设,大力发展智能快件箱,并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和连锁超市等开展共同配送,提高配送效率。
(七)加强多式联运转运设施建设,提升货物中转效率。
依托物流大通道,在重要节点规划布局和建设一批具有多式联运服务功能的物流枢纽,完善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连接和转运设施,推进公、铁、水、民航等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的衔接。支持重要港口、枢纽机场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重点推动建设一批专用铁路、公路进港项目,提升港站集疏运能力和运行效率。支持公路物流园区引入铁路专用线,完善多式联运服务功能;支持铁路物流中心建设,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提升综合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广公、铁、水联运,提高多式联运比重。研究制定有关多式联运服务标准和规则,探索在重点行业领域实行“一票到底”的物流服务。
(八)加强信息技术应用,促进物流新模式发展。
研究制定“互联网+”高效物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先进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改造传统业务模式和管理系统,优化物流资源配置,提升物流运作水平。结合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城市试点,推动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之间开展数据平台对接,促进物流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加快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物流园区之间的互联互通,鼓励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人”发展。推进快递服务制造业的示范工程,积极融入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等制造业新领域。
(九)加强物流标准衔接和制修订,提高物流服务效率。
加强运输工具、物流设备等标准衔接,提高设施设备利用效率和物流服务运作效率。大力推广托盘、周转箱、集装箱等标准化装载单元循环共用,支持开展租赁、维修等延伸服务。抓紧修订出台《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 1589),并做好宣贯和落实。抓紧研究出台快递配送专用电动车辆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