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节录)
2016年06月10日来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节录)
(2016年6月10日国办发〔2016〕43号)
四、创建协同联动的交通物流新模式
(九)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公路港网络。
完善公路港建设布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加快全国公路港建设,加强与其他交通基础设施衔接,重点构建一批综合型、基地型和驿站型公路港。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全国公路港联盟,推动行业内资源共享和跨区域运输组织。
强化公路港功能。推进公路港等物流园区之间运输、集散、分拨、调配、信息传输等协同作业,鼓励公路港连锁经营。整合货源、车辆(舱位)、代理、金融等信息,为物流企业提供运营支撑、系统支持。鼓励推广生产生活综合配套、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的新模式,促进多业态融合发展。发展往返式公路接驳运输。
专栏5国家公路港网络工程
1.综合型公路港
以全国性和部分区域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为重点,形成约50个与铁路货运站、港口、机场等有机衔接的综合型公路港,提供一站式服务,具备多式联运、信息交易、零担快运、仓储配送、政务管理、配套服务等综合功能。可为超过3000家企业提供服务,货运专线超过500条,静态停车超过3000辆,仓库面积超过8万平方米。
2.基地型公路港
以区域性和部分地区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为重点,形成约100个与骨干运输通道快速连通的基地型公路港,具备公路货物运输和综合物流的基本功能。
3.驿站型公路港
以地区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和国家高速公路沿线城市为重点,形成一批与综合型和基地型公路港有效衔接、分布广泛的驿站型公路港,具备货物集散、中转换装、往返接驳等功能。
(十)推广集装化标准化运输模式。
加大运输设备集装化、标准化推广力度。研究集装化、标准化、模块化货运车辆等设施设备更新应用的支持政策,推广使用托盘、集装箱等标准化基础装载单元。推进多式联运专用运输装备标准化,研发推广公铁两用挂车、驮背运输平车、半挂车和滚装船舶。加快研发铁路快运车辆、新型集装箱平车、双层集装箱车及特需车辆,提高公路集装箱货车、厢式货车使用比率,研究制定江海直达船型等标准,推进专业化航空物流运输工具研发应用。支持发展大型化、自动化、专业化、集约环保型转运和换装设施设备。培育集装箱、托盘等经营企业,鼓励企业构建高效的跨国、跨区域调配系统,推进相关设施设备循环共用。
加强技术标准支撑保障。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标准化等基础能力建设,依托现有研究机构和行业协会,加强对国家交通物流技术标准规范、大数据处理等的研究。标准化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交通物流全链条设施设备标准化水平,加快修订完善物流园区相关标准规范。建立共享服务平台标准化网络接口和单证自动转换标准格式。
(十一)发展广泛覆盖的智能物流配送。
发展“互联网+城乡配送”。加快建设城市公用型配送节点和末端配送点,优化城市配送网络。支持交通运输、物流企业联合构建城市、农村智能物流配送联盟,支撑配送服务向农村延伸。鼓励利用邮政、供销社等网点,开展农村共同配送,结合农村创业需要,发展农村物流服务合伙人,打通农资、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高效便捷通道。
推进“互联网+供应链管理”。鼓励在生产、流通、仓储等单元推广应用感知技术,推动库存、配送信息在供应链上下游及时共享、协同响应。鼓励供应链管理企业采用大数据技术,分析生产、流通、仓储等数据,对原材料、零部件、产成品等运输仓储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
强化“物联网+全程监管”。充分利用无线射频、卫星导航、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开展重点领域全程监管。规划建设危险品、冷链等专业化物流设施设备,建立和完善危险品物流全过程监管体系和应急救援系统,完善冷链运输服务规范,实现全程不断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