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行业安全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邮政行业网络扫毒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6年05月20日来源: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邮政行业网络扫毒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6年5月20日局监函〔201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近日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自2016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统一开展网络扫毒专项行动,对若干互联网涉毒专案进行集群收网。为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现就同步开展邮政行业网络扫毒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互联网禁毒工作的认识

近年来,在信息技术发展和现实毒情蔓延共同作用下,互联网迅速发展成为毒品违法犯罪新的传播平台和联络渠道。部分吸毒人员在网上聚集交流吸毒体会,集体进行吸毒活动,引诱发展新吸毒人员。部分制贩毒分子通过互联网发布毒品及其他涉毒物品销售信息,交流制毒技术,联络实施毒品犯罪。互联网上涉毒有害信息和涉毒活动加速毒品传播,加重毒品危害,使毒品问题更加复杂严重。为此,2015年4月,国家禁毒办、国家邮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的意见》(禁毒办通〔2015〕32号);6月29日,国家禁毒办、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国家邮政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中国互联网禁毒公约》。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互联网涉毒活动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危害性,充分认识互联网禁毒工作对邮政行业发展带来的影响,站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幸福的高度,积极服务于全国互联网禁毒工作大局。

二、认真配合开展网络扫毒案件侦破工作

严厉打击网上贩卖毒品活动,是互联网禁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网上贩卖毒品活动往往利用寄递渠道传递毒品实物,实现毒品交易。做好邮政行业互联网禁毒工作,支持配合公安禁毒等相关部门依法打击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对于切断毒品传递渠道,遏制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从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积极支持配合公安禁毒部门侦破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毒品违法犯罪案件,取得大量成果。在本次专项行动中,要积极与公安禁毒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动员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支持配合公安禁毒部门案件侦破工作,积极提供情报线索,创造工作条件。对于及时发现和报告寄递渠道毒情线索的寄递企业及其员工,要会同公安禁毒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同时,也要注意保护企业员工人身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三、不断强化邮政行业互联网禁毒工作基础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推动邮政行业安全监管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落实执行,紧紧抓住寄递渠道安全管理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落实,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基础,提高监管效能。强化落实寄递企业主体责任,引导行业自律,开展行业诚信建设。要切实加强对电商业务占比较大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经营行为监管,督促快递企业加强对寄递毒品行为的发现力度。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检查,配合公安禁毒部门依法查处利用寄递渠道运输毒品和涉毒物品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寄递企业涉毒问题责任追究力度,根据公安禁毒部门提供的证据,对在互联网涉毒案件中负有责任的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要充分运用寄递渠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机制作用,积极反映邮政行业禁毒工作情况,积极争取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政策支持。

四、组织开展互联网禁毒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在本次专项行动期间,以及“6·26”国际禁毒日前后,联合公安禁毒部门组织开展互联网禁毒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邀请公安禁毒部门专家对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促使其提高对邮政行业互联网禁毒工作的认识,提升辨识、防范毒品的意识和能力,完善邮件快件安全检查技术装备,切实落实禁毒工作主体责任。要主动宣传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规定,充分收集整理邮政行业禁毒工作成果和先进事迹,积极联络主流媒体进行正面宣传报道。督促指导寄递企业综合运用网站发布、网点提示、宣传标语、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提示社会用户遵守禁寄物品管理规定,不得寄递毒品和其他涉毒物品。要着力营造声势,形成整体规模,旗帜鲜明地参与禁毒人民战争,有力震慑和遏制企图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相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告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