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导读

《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专家解读三

2025年04月18日来源:

《快递暂行条例》修订引领快递业绿色发展

丁红涛(中国快递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


我国快递业务量持续快速增长,2024年达1750亿件,同比增长21%。与此同时,我国每年也产生大量的快递包装。在此背景下,快递包装治理成为当前快递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国家高度重视快递包装治理工作。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于快递包装物的使用、回收作出规定。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政策文件,明确了快递包装治理的具体举措。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制定了《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对于邮件快件包装物的使用、包装操作及监督管理作出规定。此外,国家标准委还发布了《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快递封装用品》《快递循环包装箱》《邮件快件循环包装使用指南》等推荐性国家标准,为规范快递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包装活动提供技术指引。

近期,国务院公布了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对于快递包装治理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必将进一步推动快递行业的绿色发展。新条例以问题为导向,着眼于快递业绿色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作出制度安排,特别是以下四个方面的亮点值得关注。

第一,确立了快递包装治理的目标。新条例将绿色节能作为构建快递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明确了快递包装治理的目标是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绿色化,是指快递包装符合环保要求,包装的材料、规格、包装方式等符合相关标准。减量化,是指减少单个快件的包装量,避免过度包装,节约使用资源。可循环,是指快递包装的重复利用、回收利用以及资源化利用。

第二,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快递包装治理体系。一是提出了快递包装的总体要求:在保障寄递安全的前提下,节约使用资源,避免过度包装,防止污染环境,要求快递包装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二是明确了快递包装治理全链条的制度安排,对于快递包装相关的生产研发、产业协同、企业管理、回收利用、宣传教育等环节提出要求;三是构建了快递包装治理的责任体系,规定了相关企业、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快递用户的责任义务。

第三,确立了快递包装治理的分工合作机制。一是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邮政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定快递包装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快递企业是否落实快递包装有关管理制度和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二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新闻媒体开展公益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包装意识。三是快递企业应当优化快递包装方式和包装结构设计,节约使用包装物,鼓励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制定实施快递包装操作规范、回收利用管理制度,加强包装操作技能培训。四是推动商品生产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企业协同发展,推广商品原装直发,减少寄递环节的二次包装。五是行业协会应当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回收包装物等情况纳入行业自律范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

第四,完善了快递包装治理的法律责任。一是明确快递包装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标准化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邮政管理部门还可以实施约谈指导、责令改正等措施,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快递企业未制定、未实施快递包装操作规范或者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制度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此外,新条例还对快递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包装物中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情况的法律责任作了衔接性规定。

新条例是快递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宣示了我国快递业坚持绿色发展道路的坚定决心。我国作为全世界快递业务量最大的国家,必将在快递业绿色发展道路上不断取得新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