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快递协会动态

新邮政法对快递业公司首次设立了注册资金要求

2010年01月21日来源:

从市邮政部门获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新邮政法首次对邮政、快递企业提出了明确的服务要求,制定了更为具体详尽的邮政资费赔偿标准。同时,今后快递市场准入也有了新门槛。

挂号信丢失损毁赔三倍

邮件在邮寄过程中丢失或损毁,新邮政法给了具体详尽的赔付标准。

针对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对于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新邮政法中保留1986年《邮政法》里规定的平常邮件不赔偿的政策,但规定如有证据证明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邮政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快递业提高准入门槛

新邮政法对快递业首次设立了注册资金要求,这也意味着快递业准入门槛大幅提高。

具体标准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此外,在新邮政法公布前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如不具备新法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条件的,应当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要求,逾期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不得继续经营快递业务。

邮政企业有权验视邮件

新邮政法还规定,邮政企业有权依法对用户交寄的邮件,进行开拆验视,用户拒绝验视的,邮政企业也可不予收寄。对国家规定办理的机要通信、国家规定报刊的发行以及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进行免费寄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