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2010年12月16日来源:各省(区、市)邮政管理机构、各快递企业:
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为了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提高快递企业依法经营能力,维护邮政业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和新闻宣传中心联合举办《邮政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邮政法》知识竞赛题目及答题卡将刊登于《快递》杂志,国家邮政局网站“信息公告”栏目也将刊登竞赛试题,http://www.chinapost.gov.cn/。答题卡从《快递》杂志复印有效。
二、竞赛试卷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三、各省(区、市)邮政管理机构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快递企业积极参加此次竞赛活动。各快递企业于2011年1月20日前集中上交答题卡。答题卡请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国家邮政局新闻宣传中心,在信封正面注明“答题”字样。
四、此次竞赛活动将从答案全部正确的答题卡中抽取100名个人获奖者,每人奖励500元;并评出优秀组织奖5名(省级邮政管理机构3名,快递协会2名)、企业优胜奖10名。国家邮政局将于2011年2月份,在快递杂志公布获奖单位和人员名单,同时公布各快递企业参加竞赛人数。
联系人:张俐 李峰
电话:88323288 88323077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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