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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快递协会荣获4A级全国性社会组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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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2
近期,中国快递协会通过了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2014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并荣获4A级行业协会称号。 协会自去年参与此次评估,并于今年2月份完成了通过了专家组实地评估考核。评估组对协会基础条件、内部管理、工作绩校、社会评价、服务会员等多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查与指导。此次4A级行业协会称号是主管部门对中国快递协会工作的认可与肯定,通过此次评估,也使协会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迈上了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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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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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3
近期,中国快递协会已搬迁至新的办公地点,并已开始正常办公。搬迁期间,相关单位发来贺信贺电,部分会员单位还赠送了花篮等,祝贺协会乔迁之喜。 在此,中国快递协会向关心协会工作、关注我国快递行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谢意!中国快递协会也将继续努力为会员企业做好服务,推动和引领我国快递业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快递业而努力奋斗。 中国快递协会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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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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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7
因协会工作与发展需要,中国快递协会将于近日搬迁至北京市海淀区挂甲屯5号(北京邮电会议中心),新址正式办公时间为7月15日。 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 中国快递协会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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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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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3
附件: 《邮政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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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快递协会“六五”普法规划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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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3
为进一步做好邮政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以及中央制定的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国家邮政局研究拟订了《国家邮政局关于邮政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草案)》。本着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为充分吸纳全社会的有利因素,促进普法规划不断完善,中国快递协会现将该草案公布,敬请各会员单位提出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1年8月23日 联系方式:010-88323402,ceaorg@126.com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国家邮政局“六五”普法规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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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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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规范快递企业加盟行为,指导快递企业提高管理效率,节约交易成本,规避经营风险,平衡加盟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促进快递市场健康发展,国家邮政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示范文本)GF-2011-251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予印发,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指导快递企业做好施行工作。要密切注意施行情况,如有问题及时向国家邮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告。 国家邮政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九日 附件:快递企业加盟合同范本2011国邮发8号.doc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2011年3月1日印发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示范文本.doc